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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維園 阿哥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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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9 07:40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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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19 08:42 PM 發表


師兄 sor 我無話實係中共 只係打個比喻似係老共or美國既手段
佢上位上得太快得罪人太多 好多人都想入佢 末必使中共出手

至於你話阿季生 佢唔使人入都摺埋左
咁弱既對手使鬼整佢咩

有d 人只係出現咗短時間, 但就為人津津樂道, 有d 人磨爛蓆, 換黎只係臭名遠播, 經典例子有李小龍 vs 成龍...

獵犬終需山上喪, 至於淫棍, 衰係女人手上都係 "天經地義" lor~

[ 本帖最後由 twinsa 於 2010-12-19 09: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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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lfe 於 2010-12-19 08:48 PM 發表
p.s. 我唔知邊個搞佢 希望唔係阿爺

我叻呀!
我知有兩個可能!一個係其他人搞佢,一個係佢搞到自己同其他人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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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nsa 於 2010-12-19 09:01 PM 發表


我叻呀!
我知有兩個可能!一個係其他人搞佢,一個係佢搞到自己同其他人。

[/quote]

係架 真係有可能係佢人格有問題
or 真係好似傳媒咁講佢好色架

but anyway 都係等警察做完野先判定嚕 何須咁快咁主觀?
我提中共都係提d counter point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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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19 07:30 PM 發表


sor 無罪推論係用係被告身上
就正如你唔會叫窮人豪俾有錢人
如果有日中共俾人屈(雖然無咩可能) 我都唔會假定佢係有罪 ok?

p.s. 我唔知邊個搞佢 希望唔係阿爺

師兄你個 "p.s."都幾有趣, 你已經假設系有人"搞"佢, 佢唔可以真系自已做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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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0 11:49 A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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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19 09:05 PM 發表
係架 真係有可能係佢人格有問題
or 真係好似傳媒咁講佢好色架

but anyway 都係等警察做完野先判定嚕 何須咁快咁主觀?
我提中共都係提d counter point姐

You are Right~ 我從一開始都只係評佢人格唔掂, 一條淫棍...

正如社民連創黨會員唐婉清及一批黨員要求任棍澄清指控, 否則等同默認, 佢地都係就佢同周澄 / 一眾女士關係之事黎評佢人格 & 駛唔駛退黨, 並唔係為單強姦 Case 公審佢...

[ 本帖最後由 twinsa 於 2010-12-20 01: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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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nsa 於 2010-12-20 01:07 PM 發表

You are Right~ 我從一開始都只係評佢人格唔掂, 一條淫棍...

正如社民連創黨會員唐婉清及一批黨員要求任棍澄清指控, 否則等同默認, 佢地都係就佢同周澄 / 一眾女士關係之事黎評佢人格 & 駛唔駛退黨, 並唔 ...

咁講其實你都firm左佢係係有罪再搵料支持自己 咁好易有bias
(重申: 我並不是預設他沒罪 也不否認他人格有問題 請師兄看看前面的po)
我提d反意見不過係想大家討論得公道d 唔好以偏蓋全 被傳媒利用
下判斷前唔好咁懶 做下資料搜集先好講

http://www.hkreporter.com/audio_archive.php?archive_id=12031
你聽下邊個出份公開信 同要求佢退黨既人既動機 同邏輯係邊先啦

p.s. 因為小弟早前就參與過其中一單被傳媒屈的案 也要負責處理這危機
才認清所謂的新聞洗腦是什麼一回事 外人很多事也不知道 也不會追查 就像宗教般信了傳媒
望師兄不會成位另一位被傳媒利用的另一只棋子

[ 本帖最後由 rohk2 於 2010-12-20 11:0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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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20 11:01 PM 發表


咁講其實你都firm左佢係係有罪再搵料支持自己 咁好易有bias
(重申: 我並不是預設他沒罪 也不否認他人格有問題 請師兄看看前面的po)
我提d反意見不過係想大家討論得公道d 唔好以偏蓋全 被傳媒利用
下判斷 ...

我同你之前係其他 Thread 都傾過幾咀, 你果種以政府為敵, 誓保顛狗黨, 大家有眼睇, 無必要係到講中立 la, 有立場咪有立場, 冇必要煞有介事既~

我都有我立場, 就係男人既風度, 呢條 "任棍" 之前搞婚外情搞到一鑊粥已經夠衰, 尋日一出現立即叫d 爆料既女仕小心講野, 又話要追究到底... 男人老狗對住以前d 女人亳無風度, 影衰哂男人...

相比之下, 季生俾條女斬咗刀, 做完手術第一件事係問條女有冇事, 又同差人講唔會告佢... 呢d 就盡顯一個出黎玩既男人應有風度 la~

身為一個男人, 要做到分咗手個女人都會稱讚你, 覺得無悔同過你一齊, 呢d 先係男人至高境界~  

果 D 用法律黎恐嚇以前d 女友既所謂男人, 收... la~

[ 本帖最後由 twinsa 於 2010-12-20 11:3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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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1 08:13 A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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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nsa 於 2010-12-20 11:32 PM 發表

我同你之前係其他 Thread 都傾過幾咀, 你果種以政府為敵, 誓保顛狗黨, 大家有眼睇, 無必要係到講中立 la, 有立場咪有立場, 冇必要煞有介事既~

我都有我立場, 就係男人既風度, 呢條 "任棍" 之前搞婚外情搞到 ...

似乎幾多人都俾報紙引左去唸d同件案無關係既野 無啦啦講左去人格度

變左公審人地人格咁 仲有可能影響埋判案 更何況人地根本就沒有"公權力"

如果你用開除人黨藉做例子 咁我問你 香港會唔會因為你犯左刊事(更何況任生未犯) 影響香港聲譽 就應該判你失去香港居民資格?

而且你既推論係人地人格有問題 所以就會(or有機會)去強姦 去搞女人

咁我想問 係咪人地窮 就好大機會去偷野? 係咪中意女性動漫既 就肯定係強姦犯? 中意周秀娜既fan 就一定係咸濕變態?

之前包致金單野 余大狀都要企出來講唔好去到公審咁 會影響法律程序





如果香港多幾個你咁既人 咁同民悴有咩分別? 不如唔好要法律啦 剩係要報紙就得?

仲有我再再再次重申我無偏幫你所謂既"顛狗黨"

你係咪可以分析下why有咁既現象俾你睇到 係因為佢地自政改後被打壓最多?

如果有日民建聯係細黨 又係俾人屈 我都會發下聲 或者你可以唸下村上春樹既名句

"永遠站在雞蛋那方 面向高牆"




至於你話我下下以政府為敵? sor嚕 我最近先同環境局助理署長傾過份氣候變化諮詢文件

對於某政黨很反對核能 我個人是很支持的 你所謂"以政府為敵, 誓保顛狗黨, 大家有眼睇"

不過是又一次證明 你那種以偏蓋全的論述而已

更何況政府擁有極大的公權力 而政黨及個人在現行的選擇機制下 影響力只是微乎其微

你要管不去管那些殺百多萬人的兇手(香港有126萬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 政府為此而修改貧窮定義後 更認為香港無窮人 卻坐擁23000億儲備 是整個中國的1/7)

反而去管握掌也無力的人 作狀打人也要以"涉嫌殺人罪"告之 與讚同趙連海應告以尋遊"刃"滋事罪又有何異?

[ 本帖最後由 rohk2 於 2010-12-21 10:0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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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21 09:31 AM 發表


似乎幾多人都俾報紙引左去唸d同件案無關係既野

變左公審人地人格咁 仲有可能影響埋判案

之前包致金單野 余大狀都要企出來講唔好去到公審咁 會影響法律程序

如果香港多幾個你咁既人 咁同民悴有咩分 ...

似乎分唔清果個只係你~

我就分得好清既, 我之前講呢單強姦事件, 我都有講佢可能係俾人整 (你自己爬返文), 但佢人格有問題就係另一件事~

佢本身賤格同單 Case 有冇罪係兩件事黎, 法官亦唔係你講咁無能唔識分辨, 似乎將人格同單 Case 炒埋一碟果個係你, 唔係我 lor~

而家d 人思維好得意, 將自己衰咗d 野用黎話咗人先, 咁就等於衰果個唔係自己, 例如撞咗車明明自己唔啱但第一時間跳出黎鬧咗人先... 不過而家香港好多你呢d 人 (you tube 片見唔小), 多你一個都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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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nsa 於 2010-12-21 09:56 AM 發表

似乎分唔清果個只係你~

我就分得好清既, 我之前講呢單強姦事件, 我都有講佢可能係俾人整 (你自己爬返文), 但佢人格有問題就係另一件事~

佢本身賤格同單 Case 有冇罪係兩件事黎, 法官亦唔係你講咁無能 ...

ok 咁我sor 無睇你之前既文章

希望你真係分得清 唔好引導到市民大眾去唸 好似佢人格有問題就肯定有做過咁(因為你之前既文的確好易令人咁唸)

我當然信法官無咁笨 不過你要知道 刊事案唔係法官判 係陪審員 而陪審員不過係一般市民大眾 未必有你分得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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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21 10:04 AM 發表




ok 咁我sor 無睇你之前既文章

希望你真係分得清 唔好引導到市民大眾去唸 好似佢人格有問題就肯定有做過咁(因為你之前既文的確好易令人咁唸)

我當然信法官無咁笨 不過你要知道 刊事案唔係法官判 係 ...

呢d Case 正常只會係d 普通法院審理, 由法官判有冇罪 (好似之前d 性交轉運案)... 大 Case 如謀殺, 或關乎公眾利益先會有陪審團...

另, 呢單野差人好似未落案起訴佢, 所以連 Case 都不成立, 依家點討論都冇影響單案, 因為根本都未成案...

[ 本帖最後由 twinsa 於 2010-12-21 10:5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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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nsa 於 2010-12-21 10:27 AM 發表

呢d Case 正常只會係d 普通法院審理, 由法官判有冇罪 (好似之前d 性交轉運案)... 大 Case 如謀殺, 或關乎公眾利益先會有陪審團...

另, 呢單野差人好似未落案起訴佢, 所以連 Case 都不成立, 依家點討論都冇 ...

係架 所以而家應該同警方合作 應警方要求 現階段唔應該討論單case 以免影響司法獨立

但如果真係非禮同強姦(假設落charge) 應該係刊事 要有陪審團?

而家當然未落 但大眾如果咁傳落去 律政司好難唔落charge 無理由自己食左個波佢 入唔入罪又係另一件事 但落左charge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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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21 05:36 PM 發表


係架 所以而家應該同警方合作 應警方要求 現階段唔應該討論單case 以免影響司法獨立

但如果真係非禮同強姦(假設落charge) 應該係刊事 要有陪審團?

而家當然未落 但大眾如果咁傳落去 律政司好難唔落ch ...

我反而覺得討論係絕對冇問題, 因為香港係言論自由城市, 只要唔係無中生有 or 恐嚇人就 ok~

差人做野係講證據, 並唔係個人喜好, 係既話長毛 & 狂貓一早俾差人打死咗~

做人要 Fair Play, 貴黨話其他人時就亳不留情插到底, 到自己人令野就比以種種籍囗叫人唔好討論, 亳無大將之風點令市民心服 ar~

之前X先生單案, 話估中都有罪, 結果... 企圖阻礙言論自由, 結果只會得到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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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1 09:04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呢幾日傳媒講果幾個女角,呢幾日紛紛出黎澄清無同馬生交往過,馬生亦無追過佢地,香港傳媒果然信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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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nsa 於 2010-12-21 08:01 PM 發表

我反而覺得討論係絕對冇問題, 因為香港係言論自由城市, 只要唔係無中生有 or 恐嚇人就 ok~

差人做野係講證據, 並唔係個人喜好, 係既話長毛 & 狂貓一早俾差人打死咗~

做人要 Fair Play, 貴 ...

言論自由係兩面刃 睇人點用
用得好就可以監督權貴 造就創意
用得唔好亦可以做就以訛傳訛 傳媒審判

但言論自由肯定唔係發洩個人感情既藉口 香港仲有誹謗罪
請別如一般市井一樣有字讀字 而唔知背後既精神 成為識字文盲

至於香港警方而家做野仲係咪咁講證據 我唸除左同政治有關既我唔敢講外 其他都大多數係既

而你所講既fair play我都認同 但似乎你認為既所謂fair係平等 而唔係公平?

好簡單問你 如果一個有錢人同窮人食野 但窮人帶唔夠錢 差10蚊
如果講平等既 咁個窮人應該豪10蚊俾佢 儘管果10蚊可能係佢做成日先有
如果講公平既 咁應該係有錢人豪10蚊俾窮人 因為有錢人有能力 而窮人無

你要睇返社記話得既係咩人(p.s.我唔係黨員) 佢地幾何有用佢地既權罵過d弱者 同有權得來又公平使用權力既官?
就正如甘乃威出事果陣 即使係政敵 佢地都幫 因為佢地知甘威當時係弱者

[ 本帖最後由 rohk2 於 2010-12-22 08:0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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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yg_zam 於 2010-12-21 10:22 PM 發表
呢幾日傳媒講果幾個女角,呢幾日紛紛出黎澄清無同馬生交往過,馬生亦無追過佢地,香港傳媒果然信唔過。

認同

自從同幾位前傳媒工作者應付過幾單涉及傳媒審判的事之後

真係認清楚而家既傳媒 同以前根本無得比 無灑文化人既風骨

有時同佢地傾 都聽到佢地有感而發說: 我完全無後悔當初選擇離開報館

因為好多佢地既前下屬 同識左20-30年既老友 都為左錢同新聞出賣人格 令佢地認清呢班人既真面目

有時我都幾感慨 係香港呢個社會 仲係咪旁觀者清呢

[ 本帖最後由 rohk2 於 2010-12-21 11:4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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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hk2 於 2010-12-21 11:36 PM 發表



言論自由係兩面刃 睇人點用
用得好聽就可以監督權貴
用得唔好亦可以做就傳媒審判

至於香港警方而家做野仲係咪咁講證據 我唸除左同政治有關既我唔敢講 其他都大多數係既

而你所講既fair play我都 ...

"....好簡單問你 如果一個有錢人同窮人食野 但窮人帶唔夠錢 差10蚊
如果講平等既 咁個窮人應該豪10蚊俾佢 儘管果10蚊可能係佢做成日先有
如果講公平既 咁應該係有錢人豪10蚊俾窮人 因為有錢人有能力 而窮人無..."


恕我無知, 我真系睇唔明閣下既例子, 去食野無錢埋單, 邊個理你系有錢人定系窮人, 呢個同平等/公平有乜關系?? 你都幾夾硬黎!

[ 本帖最後由 sundaymodeler 於 2010-12-22 12:0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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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daymodeler 於 2010-12-22 12:03 AM 發表





"....好簡單問你 如果一個有錢人同窮人食野 但窮人帶唔夠錢 差10蚊
如果講平等既 咁個窮人應該豪10蚊俾佢 儘管果10蚊可能係佢做成日先有
如果講公平既 咁應該係有錢人豪10蚊俾窮人 因為有錢人有能力 ...

我都唔想再同佢討論落去, 明明講緊 "任棍" 人格, 佢就東拉西扯又窮人又有錢人又公平云云, 真係不知所云...

仲有佢講乜言論自由用黎監督權貴, 但我見佢地老幫主狂貓既言論自由用係挑釁 "泛民" 自傷殘殺最多...

Anyway, 正如之前有其他板友暗串過呢個黨d 人... 只要係自己友, 就淫棍都變聖人... 丈義每多屠狗輩, 都冇佢咁好氣...

QUOTE:
原帖由 wolfe 於 2010-12-17 10:34 PM 發表
一定係 " 政治迫害 "!
就算做咗,都同人格無關!一定係比人倔,係共產黨佈嘅局。
喺香港,我地要迷信爭取民主嘅人,一定係高尚嘅!一定係純潔!就算係強姦犯,黑社會,祇要為民請命,為低下階層發聲,打橫行都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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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daymodeler 於 2010-12-22 12:03 AM 發表





"....好簡單問你 如果一個有錢人同窮人食野 但窮人帶唔夠錢 差10蚊
如果講平等既 咁個窮人應該豪10蚊俾佢 儘管果10蚊可能係佢做成日先有
如果講公平既 咁應該係有錢人豪10蚊俾窮人 因為有錢人有能力 ...

ok sor咁我引例失當 我試下再舉個好d既例子

係學校有個細路有學習障礙(希望你明係咩來) 咁校長就唸左個方法幫呢個細路
就係俾多d錢 請某位老師花多d時間幫佢補唔同既科 結果引來唔少家長同老師既迴響
d家長話 你咁對我個細路唔"平等" 佢可以佔有個老師多d時間 我個仔都應該有咁既安排等佢叻d 因為我都係交咁多學費
其他老師話 你咁唔"平等" 點解果個老師可以有多d錢 我地無
但個細路可能會話 咁好"公平" 因為聖經講過無病既人唔需要醫生 呢種叫做positive discrimination 唔通你地想好似我咁有病?

所以 如果社記咁罵d權貴 d權貴就可以咁整返佢地 就似係平等多d
不過唔公平 因為社記不過係輕量級拳手(在政治實權上而非公眾印象) 去挑重量級
(再唔明可以上網search下平等&公平既差別係邊 兩個字既意思唔係對等 but我都有可能掉轉左)

如果呢種平等放係國際關係上 就好比中國話同挪威斷交同實行經濟制裁咁 咁你又睇下國際社會點睇中國?
anyway請將重點放在公平與平等的分別之上 而非什麼打錯字用錯例子等無關重點的批評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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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nsa 於 2010-12-22 12:27 AM 發表

我都唔想再同佢討論落去, 明明講緊 "任棍" 人格, 佢就東拉西扯又窮人又有錢人又公平云云, 真係不知所云...

仲有佢講乜言論自由用黎監督權貴, 但我見佢地老幫主狂貓既言論自由用係挑釁 "泛民" 自傷殘殺最多 ...

係 我打從reply開始 都係因為見d人從討論單案變左討論佢既人格 好似討論到變左質先留言

因為好多人根本無實證就講 佢地既"實證"大多來自唔可靠既傳媒 真係同公審無咩分別

或者d人成世都唔會有機會見識到 or親身感受到俾傳媒整既威力 可以繼續做cd-rom 繼續落井下石

咁我會恭喜呢d人 身在福中不知福 祝呢d人好好咁過左一世都唔會遇到呢d事



至於twinsa兄所謂既佢地狗咬狗 最根本的問題是

你肯定而家既民主黨仲係原本果隻"狗"? 仲係民主既同路人?

我唸你真係可以加入民主黨 聽下佢地開會 追下佢地d過去 或者牽涉一d上位既事 再判斷都未遲



而你所講既任棍 係咪真係"棍" 時間會證明 選票會證明 何需咁快單憑一兩件事就下判斷?

好些相識相處幾廿年既夫妻朋友都末必真係認識對方

我真係唔明點解有d人可以咁勁 道聽途說幾單野(雖然第3日就被人踢暴大部份資料係假)
就可以話認清一個人 容許我稱呼那些師兄一聲"高手"



p.s. 再次重伸立場 我並無偏幫事主 更不想隨便憑幾件事去審判他人的人格 我只希望有留意件事的 待法律程序完成後再作判斷也未遲
煩請你別一次又一次的老屈or乘機將我既意見 拉到去偏幫佢係聖人之上 害我要重伸立場多次

[ 本帖最後由 rohk2 於 2010-12-22 08:0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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